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皇姑区,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,是沈阳市的中心城区。皇姑区位于沈阳市西北部,西南临铁西区,南临和平区,东南临大东区和沈河区,北临沈北新区。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23°42’, 北纬41°82’。总面积66平方千米,人口94万(2014年),下辖12个街道。辖区内有清昭陵、东北大学旧址、北塔护国法轮寺、无垢净光舍利塔、新乐遗址等景点。2016年,皇姑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54.5亿元,同比增长2%。皇姑区位于沈阳市西北部,东临沈河区,西邻于洪区,北与沈北新区接壤,南至和平区。东西最长约8.25公里,南北最宽处约8.8公里,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23°42’,北纬41°82’。总面积66平方千米。